總務處

總務主任:范志傑 主任

分機:209

一、擬訂總務工作年度計畫及各項章則。
二、擬訂總務處專案工作計劃及目標管理進度。
三、總務業務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與請示。
四、擬訂、規劃、督導總務處各項業務。
五、督導年度預算計畫之執行。
六、彙整下年度資本門概算編列。
七、督導營繕工程及採購相關事宜。
八、督導災害之預防、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。
九、規劃協調校園設施及空間運用。


事務組長:蕭慶堯

分機:210

事務
一、擬訂或修訂一般事務管理工作計劃。
二、負責一般事務工作之推行。
三、校舍宿舍佈置分配與調整之擬議。
四、會同人事室簽辦技工工友僱免與待遇之擬議。
五、工友工作分配及督導。
六、會同人事室簽辦技工工友管理與工作考核獎懲。
七、會同人事室管理技工工友之差假。
八、辦理各種營繕工程之計劃與招標、議價、訂約、監工及驗收等事項。
九、辦理財產傢俱與辦公用品購置及擬議。
十、督導辦理學生教科書及簿本採購。
十一、環境整潔之督導。
十二、各種集會場所之調配。
十三、辦理防火演習、防護及消防業務。
十四、督導消耗品之請購保管及發放保養並編造物品收發月報表。
十五、督導辦理財產器材損毀報告等事項。
十六、督導編造財產增減表及目錄並登記財產明細表。
十七、督導財產器具分類編號卡及分配保管。
十八、督導編造財產分類量值統計表及財產目錄量值統計表。
十九、財產器具之清查及保養修理。
廿、辦理宿舍用具之借用手續。
廿一、負責集會各項之供應及接待。
廿二、督導學校門禁管理。
廿三、校園綠美化之執行。
廿四、承辦家長會業務。
廿五、其他有關事務工作或交辦事項。


文書:

一、文書分文及重要工作提報及擬辦。
二、急件公文之提送及擬辦。
三、管理印信監印。
四、擬簽擬辦全校性文稿。
五、擔任全校性暨行政會議紀錄。
六、文書工作年度計劃之進度及研討。
七、文書部門計劃之執行與考核。
八、文書部門成果之編製。
九、辦理綜合文書業務。
十、辦理不屬各處室組文書業務。
十一、彙編校務行事曆。
十二、校對公文。
十三、主管公文查詢與繕印順序及催辦事項。
十四、督導檢查收發文登記及繕印校對發文等事項。
十五、各種應酬文件書信之簽擬繕寫。
十六、文書部門報告及檢討考核獎懲之擬議。
十七、其他有關文書部門工作或交辦事項。


出納:劉金文

分機:211

一、點收款及開發收據。
二、保管庫存現金支票簿、送款簿、存槢、存單、有價證件等。
三、根據收支傳票款項數額開發支票。
四、根據會計憑證或其他合法通知扣繳各種款項、保險費等事宜。
五、繕造員工薪餉清冊辦理領發。
六、各種押標金之收付保管及其他收款退款等事項。
七、洽寄或收點外埠往來款項。
八、辦理退休金各項獎金之請領轉發事項。
九、兼課鐘點費、代課鐘點費之發放事宜。
十、按月核對公庫存款並編造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。
十一、登記各項出納保管簿編製。
十二、辦理學生註冊收費事宜。
十三、呈報現金日報表。
十四、其他有關出納業務或交辦事項。